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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州四方农产品保供中心土地纠纷:暴漏监管与司法执行双漏洞!

编辑:齐一      来源:环球资讯新闻网     2026-02-06 上午 10:09:41     浏览量: 5009 分享到:

一、投资一亿多的项目涉多重违法违规 国企持有土地证的一宗国有工业用地,却被村委会瞒天过海为集体土地,擅自转租给个人。 而面对法院的依法判决,镇一级政府,为了经济发展需要,竟然充当违法行为的保护伞? 202……

一、投资一亿多的项目涉多重违法违规

国企持有土地证的一宗国有工业用地,却被村委会瞒天过海为集体土地,擅自转租给个人。

而面对法院的依法判决,镇一级政府,为了经济发展需要,竟然充当违法行为的保护伞?

2025年3月,段绪强从徐州市柳新镇唐沟村租赁了130余亩土地,村委会称,土地性质为“村集体存量建设用地”,但未拿出相关证明材料。

根据租赁协议,租赁价格为6000元/亩,每五年上涨1000元。段绪强一共投资一亿多的“四方农产品保供中心,于2025年底开始试营业!

但这个项目在2025年5月左右开工后,因施工灰尘大、噪音大等情况,引发周围村民投诉。

柳新镇村民实名向媒体反映,当地“四方农产品保供中心项目”涉嫌多重违法违规行为,包括未批先建、非法占用林地、填埋水塘、盗采地下水等。

经过多次投诉后,村民们得到了有关部门的回复,其中明确说明,该项目未取得用地手续。

包括上游、一财、商讯杂志等多家官媒采访后发现,早在2025年10月,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,已作出生效判决,要求村委会10 日内清空并返还其中涉及徐州矿务局的30余亩合法土地,其土地性质为国有工业!

但判决下发后,至今未执行,项目仍正常运营,这等于国有资产持续被非法占用。严肃的法律,在当地成为一纸空文!

二、村委会为啥不执行法院判决?

一位柳新镇官员在接受第一财经采访时称,目前唐沟村对外出租的130多亩土地中,虽然确实有30余亩土地,被徐矿集团以“工业用地”名义,办理了国有土地证,但徐矿集团办理该土地证的过程中,存在瑕疵行为。

柳新镇副镇长李建秋说,存在争议的30余亩地块,原先为唐沟村的砖瓦厂。

后来,砖瓦厂因环保设施不达标被取缔,该地块便一直闲置。也因此,村里一直都认为,这块地是属于村集体的。

法院有法律依据证明属于徐矿集团,村里有依据认为属于村集体。

既然认为土地证存在瑕疵,那为啥法院判决后,不上诉?

柳新镇一位副镇长称,因为时任村支书心脏病住院,为了看望支书,耽误了上诉的事!

问题又来了,该项目建设所需的土地证、项目建设用地许可证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、项目施工许可证、项目消防审图合格证等证件,又是如何批复、验收的?

柳新镇一位副镇长称,村集体存量建设用地在用地手续上与国有土地不同,并不经过招拍挂程序,而且该镇被作为江苏省首批行政管理体制试点镇,有权限!

徐矿集团负责资产管理的一位领导爆料,2025年3月,他们曾到现场制止“四方农产品保供中心”的违法施工行为,拨打了110,也拨打了12345举报热线。

当地泉山区法院也派人到现场,但仍然没能阻止施工行为,徐矿集团目前正在递交证据,交由泉山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!

另据官媒商讯杂志调查了解,“四方农产品保供中心项目”,所占130多亩土地全部为国有工业用地!村委会却欺骗客商为集体建设用地!

不论是段绪强还是唐沟村委会,都应该知道,这么大项目办理前期开工、建设、消防等必备手续时,都需要要有土地产权证。

段绪强的“四方农产品保供中心项目”,实际经营范围是水产批发为主,典型的商业项目,不要土地产权的法律手续,就开工建设的底气何在?信权不信法么?

三、打了法制江苏的脸

除了土地与审批方面涉嫌违法行为外,项目还涉嫌对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。

商讯杂志调查发现,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非法占用了19.37 亩林地并砍伐植被,破坏了当地生态。

项目还违规开凿深井盗采地下水,这些行为在施工过程中并未得到有效制止,甚至有证据显示,四方农产品保供中心非法排污导致污水流入国家湿地公园九里湖内,威胁公园内的近300种脊椎动物和稀有鸟类生存,破坏生态平衡。

当地老人哀叹,国家投入亿元巨资打造的国家湿地公园,在胡批乱建下即将成为黑水泥潭!

党和国家领导人提出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的执政理念,试问,作为党领导的基层组织,柳新镇政府和唐沟村委会,你们为何要挑战党的执政理念,有权就可以任性么?

更有村民担心,年关将至,段绪强建设的市场将有大量人员涌入,而目前还没有消防验收 ,如出现火灾就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。

面对众多媒体提出的质疑,截止到目前还没有看到柳新镇有整改措施!

其实,不论柳新镇面对媒体采访质疑时,摆出多少所谓合情理的理由,都不能掩盖知法犯法的行为!

下属唐沟村委会越权转租国有土地的铁证无法改变,违反《土地管理法》相关规定的事实,无法瞒天过海!

当村委会把国有工业土地虚构性质为“村集体存量建设用地”,以6000元/亩的价格出租,且无视法院生效判决,未按要求返还土地,生动体现了柳新镇权大于法的恶劣法制生态!

在权大于法的恶劣法制生态下,当地营造了交钱就能为所欲为的营商环境!

试问,如果国有企业连合法权益都无法保证,法律的权威判决,都能沦为空文,这样的小营商环境,或许幸福了段绪强,但损害了公共利益,践踏了国家法律,其他客商和普通公民能不害怕担心吗?

当唐沟村委会和柳新镇,公然为段绪强的违法行为充当保护伞。他们挑战的就是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与法治信仰,打的是法制江苏的脸!

唐沟村委会和柳新镇及港务区的一众领导,应该知道,唯有坚守法律底线,厘清产权边界,强化监管责任,才能让每一寸土地都在法治生态上发挥价值,才能让每一个市场主体都在公平环境中健康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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